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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精准服务保障主体名单的通知

  • 发布时间: 2025-09-04

2025

关于报送精准服务

保障主体名单的通知

 

苏州高新区各有关单位:

      根据《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报送精准服务保障主体名单的通知》(苏知函〔2025〕62号)要求,高新区分中心将组织我区推动完善精准服务备案主体名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本次征集主体需满足以下要求:

1. 注册地址位于苏州高新区;

2. 未在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行专利预审服务备案,或者现有专利预审服务无法满足需求;

3. 属于“1650”现代化产业体系、“51010”战略性新兴产业、以及“10+X”未来产业等重点产业之一;

4.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
(1)发明专利拥有量不少于5件;

(2)上一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不少于2件;

(3)申请专利的发明人中有“两院院士”、“万人计划”领军人才、“长江学者”、“海外优青”、“启明人才”、“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”获得者、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获得者、省级以上专利奖主要发明人等科技创新人才。

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事业单位,于2025年9月3日17:00之前,填写附件表格,发送至高新区分中心邮箱:hjy_sndip@126.com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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